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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ICC:剖析其在国际法治体系中的关键职能与影响力

ICC,全称国际刑事法院,听起来就特别“高大上”对不对?但它的诞生,其实挺……悲壮的,你想想看,上世纪九十年代,卢旺达大屠杀,前南斯拉夫那种族清洗,电视上那些画面,太惨了,人类好像永远学不会教训,但总得有人试着做点什么,哪怕只是象征性地竖个牌子,告诉大家“这样不行”,ICC在2002年成立,它的核心梦想,或者说口号吧,是追究那些犯下最严重罪行的人的责任: genocide(灭绝种族罪)、war crimes(战争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危害人类罪)还有aggression(侵略罪),它的出发点,是当某个国家的司法系统瘫痪了、不愿意或者没能力去审判这些罪魁祸首时,由这个国际社会建立的法庭来“补位”。

但这就引出了它最尴尬、也最核心的困境:它没警察啊!它不像你小区派出所,一个电话就能出警,它的调查员要去战乱地区,得看人脸色,很多时候是冒着生命危险,它发出的逮捕令,得靠成员国配合执行,这就好玩了,如果一个强国的大人物被盯上,谁去抓?谁敢抓?所以你看,它至今处理的案子,大部分集中在非洲……这难免让人有种“选择性正义”的感觉,有人就讽刺它是“非洲刑事法院”,你说它故意针对吗?可能也不是,但现实政治的力量……就像一堵无形的墙,ICC撞上去,往往自己眼冒金星,这种无力感,是它骨子里的东西。

我记得有一次看一个纪录片,讲ICC的检察官团队在一个冲突地区收集证据,那感觉……特别像一群理想主义的书生,试图在一片混乱的废墟里,用镊子小心翼翼地夹起一片片带血的碎片,希望能拼凑出真相,风吹日晒,还要提防武装分子的冷枪,那种艰难,和你想象中国际组织官员坐在日内瓦或者纽约的玻璃大楼里喝咖啡的形象,完全不一样,他们面对的不仅是证据的湮灭,还有幸存者的创伤、当地政府的阻挠、国际社会的冷漠,这种细节,让我觉得ICC不是一个冷冰冰的机构代号,它背后是很多具体的人,在干着一件希望渺茫但总觉得必须去干的事。

它的影响力,我觉得很矛盾,你说它没影响力吧,不对,至少,它让那些手握生杀大权的人在干坏事的时候,心里得多嘀咕一句“会不会被海牙盯上?” 这就像悬在头顶的一把……嗯,不那么结实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有总比没有强,它确立的一些法律原则,比如追究上级责任(就是领导不能甩锅给下属),也在慢慢改变游戏的规则,但你说它影响力很大吧,看看现在世界上的战火,好像它又啥也没改变,这种“既重要又无力”的状态,可能就是ICC在国际法治体系中最真实的写照,法治这玩意儿,在国内靠暴力机关撑着,在国际上……靠的是共识和实力,而共识这玩意,太脆弱了。

认识ICC,你不能把它想象成一个超级法院,它更像一个标志,一个实验,一个在不断碰壁中试图为“正义”这个概念争取一点空间的尝试,它不完美,漏洞百出,受尽掣肘,甚至可能永远无法实现其创始文件《罗马规约》里描绘的那个宏伟蓝图,但它的存在本身,就像是在对全世界说:有些底线,至少在名义上,是不该被跨越的,尽管……唉,现实总是骨感得让人叹气。

聊到这儿,我反而觉得,理解ICC的关键,或许不是看它审判了多少大人物,而是去理解它为什么这么难,为什么它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走得如此踉跄,这本身,就是国际政治最生动的一课。

认识ICC:剖析其在国际法治体系中的关键职能与影响力